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协议书
重要须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协议书》 --- 用户应认真阅读本《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协议书》 ( 下称 《协议》 ) 中各条款, 包括免除或者限制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享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相关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用户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与您之间关于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许可使用及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用户”或“您”是指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市民健康档案授权许可的个人或单一实体。 1.特别提示 1.1 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是我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是一个区域协同医疗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市民凭借一张市民健康卡,可以在全市医疗机构挂号就诊,可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部分检验结果的共享,为避免重复检查和用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也有利于医生了解病人的就诊信息。同时市民还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自己的体检情况和就医情况。 1.2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定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使用规则 用户同意免费将本人健康档案资料存放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并成为用户本人的终身健康电子档案,登录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网站的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通过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1 用户在使用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网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1.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1.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1.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1.4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网网络服务侵犯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的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许可的商业广告; 2.1.5 不得利用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2.1.6 不得利用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2.1.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1.8 不得利用呼和浩特市市民健康信息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的行为 3.隐私保护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保证不对外公开用户存储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的非公开内容.但是由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泄露,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免责声明 4.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3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协议修改 5.1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中心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提示。 5.2 如果不同意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6. 其他规定 6.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6.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6.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版权所有,保留一切解释权利。 用户声明: 1、自愿免费将本人健康档案资料存放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并成为用户本人的终身健康电子档案 2、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内容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